我(帕莱德门窗)只想脚踏实地,做好门窗,安安静静地造福家园;奈何嚣张的邪魔外道总是要挑衅我的底线。
前一阵子,我们登报纸的企业推广软文被某同行抄袭了,偷天换日的小伎俩还在沾沾自喜,我一笑而过。没过几天,某同行门窗又在某搜索引擎上利用我的品牌名字去骗取流量,这些小吵小闹的我都容忍了,谁叫我那么才华溢众,名扬四海。
你能抄袭我的文采,也可以借势我的名声,但却不能诋毁我的品质。如今我真的怒了,因为现在所接到的投诉和举报电话都是一些假冒、侵权产品,深深的伤害了消费群众对我的信赖。
敲黑板!敲黑板!敲黑板!真正的帕莱德门窗生产、销售的产品有如下辨别真伪的特征:
防伪特征一、产品铭牌与玻璃上的品牌logo
防伪特征二、附带红色厂家盖章的质检合格证
防伪特征三、外包装上印有品牌logo
防伪特征四、贴有厂家盖章的防伪码标签
防伪特征五、帕莱德微信公众号的产品防伪查证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处理依法有据。”
目前帕莱德门窗已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取证,帕莱德门窗对于侵权厂家和非法经营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另外,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请广大顾客务必通过帕莱德微信公众号的“无忧售后”菜单,点击“产品防伪”来查询真伪,还有一个途径就是致电400-671-7773提供定单详细信息,如产品系列,颜色,更可以发送现场图片给我们的工作人员进行查询真伪。举报假冒或侵权行为,帕莱德门窗给予重酬。
特别提示:顾客凡购买到假冒帕莱德门窗产品,请第一时间到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并进行退货,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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